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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通知公告    

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度学费减免工作通知

2022年05月18日 17:09  点击:[]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规定,开展2021-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减免对象

我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(在申请学费减免学年休学、退学、保留学籍等学籍异动学生除外)

二、减免范围

减免范围仅限于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统一收取的学费,不包括学校收取的住宿费等其它费用。

三、减免等级

学生学费减免共分为三个等级:一等为全额学费、二等为全额学费的2/3,三等为全额学费的1/3

四、减免程序

1.学生本人申请。学费减免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,在校学生于每学年第二学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2.二级学院初审。通过班级评议等方式对学生日常表现和生活情况进行考察,结合班级评议和学费减免条件初步确定减免等级并在二级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学生工作部(处)。

3.学校审核。学生工作部(处)负责汇总、整理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初审名单,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意见,并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。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结果进行审核。

4.校内公示。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,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,报院长办公会审定。

5.学校审定。院长办公会审定后,由学生工作部(处)统一办理学费减免手续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学费减免工作严格依据《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》开展。

2.凡符合条件申请学费减免学生,应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件、证明照片。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报送材料,逾期或不按要求报送材料,一律不予补报,视为自动放弃。

3.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除令其足额补交已减免学费外,同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

4.获得学费减免的学生,原则上应先按规定缴清应缴学费,方可办理减免手续。

六、材料提交

1.学生个人书面申请及《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》。学生书面申请应写明家庭经济状况,包括家庭人口、收入,老弱病残、个人在校表现等情况;

2.相关证明材料:

1)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、优待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照片;

2)持有残疾证、低保证、低收入证、建档立卡等证件照片;

3)无孤儿证的父母双亡学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、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及户口本家庭成员照片;

4)单亲家庭学生提供户口本(首页、户主页、其他亲属页、本人页)照片和户口所在地乡镇、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;

5)其他因自然灾害、突发状况、身体疾病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等其他特殊情况。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乡、镇、街道以上民政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

6)长期患病材料需提供长期看病收费正规票据且金额较大。

3.2021-2022学年学费减免统计表》;

4. 学院学费减免工作报告》,写明学生申请情况、二级学院审核工作情况、减免结果确定及存在的问题。

请于6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邮箱tianxinma@biem.edu.cn。(每名学生一个文件夹,以学生姓名命名,文件夹中为该学生申请材料照片)

附件1.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

附件2.《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》

附件3.2021-2022学年度学费减免统计表》

学生工作部(处)

2022518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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