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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通知公告    

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先进集体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2025年11月10日 08:02  点击:[]

各学院:

根据《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奖励条例》有关规定,现组织开展2024-2025学年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先进集体”评选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。

一、 评选范围及人数分配

全日制(大二及以上)在校学生和班级可参加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先进集体”的评选。

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数量控制在本学院相应年级在校生人数的10%以内。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比例控制在本学院相应年级在校班级数的20%以内,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:

序号

学院

在校生人数

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人数

在校班级数

先进班集体数

1

临空经济管理学院

491

49

17

3

2

数字财金学院

466

47

14

3

3

外语与学前教育学院

414

41

15

3

4

人工智能学院

540

54

19

4

5

珠宝与艺术设计学院

305

31

10

2

6

先进制造学院

263

26

8

2

总计

2479

248

84

17

二、 评选条件

1.推荐个人、班级的出勤率按照考勤软件统计应达到80%及以上。

2.先进个人评选标准详见《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奖励条例》。

3.先进集体评选标准参见《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奖励条例》。

三、 评选办法及程序

1. 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产生

学生个人依据评选条件,根据自身情况,首先提出书面申请,各学院根据提出申请的学生个人和班级情况,在全面听取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,客观公正的推荐候选个人,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(处)。党委学生工作部(处)审核、公示后,报送学校审批。

2.先进集体的产生

1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评选前,由各班向本学院提出申请,填写《先进集体申请表(班级)》,并提供班级思想建设、学风建设、文化建设、制度建设、环境建设等五个方面事迹材料(1500字左右)。

2各学院对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答辩,确定拟推荐名单,并将评审结果及有关材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(处)审核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1.各学院要加强对本次评优工作的领导与组织,认真做好思想动员工作,宣传评优的目的和意义,引导学生统一思想、端正态度,积极参加评选,推动良好班风、学风的形成。

2.各学院要从严掌握评选工作,按照评选比例和条件严格把关,做到宁缺毋滥,并指导学生认真填写《三好学生申请表》、《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》、《先进集体申请表》、其中《三好学生申请表》、《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》一式两份,A4纸单面打印且不超过一面,一份存入学生档案,一份留存党委学生工作部(处)存档。

3.各学院要统筹安排此次评选工作,11月20日上报先进集体评选材料及学院内答辩结果(未经学院内答辩不得上报)和个人申报材料不按时上报材料者,视为放弃参评资格。


附件1: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统计表

附件2: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集体申请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党委学生工作部(处)

202511月10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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